问题 | 合同未生效但已经实际履行是否成立 |
释义 | 未生效但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效力待定,要看情况。如果实际履行的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则合同成立。如果对方不接受或者履行的不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则合同不成立。 一、签了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二、合同实际履行人指什么 实际履行合同人是指根据合同实际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人,需要承担的义务在合同中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律合理推定。到时候不能履行的,需要承担责任。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目标履行义务的原则。 三、合同上公章和甲方公章什么区别 合同签订甲方和甲方的公章没有区别,都能表示甲方对外签订合同的意思。但是使用公章对外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而只签订甲方的名字,可能会被认为是其个人行为,对合同效力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