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规定 |
释义 | 2021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根据广东省政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并严格执行,保障职工的权益。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差异,如广州、深圳的标准较高,而韶关、河源等地的标准较低。 法律分析 2021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目前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附后。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一、广东省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二、广东省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三、广东省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 四、广东省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 结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截至2021年,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根据不同地区的分类,工资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广州、深圳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100元和2200元;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汕头、惠州、江门、肇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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