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务对象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公民 办理机构 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程序 本人(或监护人陪同)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进行公民身份确认、缴纳证件工本费、信息核对及图像、指纹信息采集。 申报材料 1、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居民身份证丢失情况。 2、交验居民户口簿。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换领居民身份证交工本费20元; 2、因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交工本费40元; 3、证件工本费由受理派出所收取,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工本费票据。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由本人(或监护人陪同)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口簿到申请派出所核验指纹、签收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