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坚持公办为主、公益普惠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政策有哪些协调需求,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一个昆山户籍的适龄幼儿都能入园。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控制班额,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各区镇幼儿园可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和当年度生源情况,依据《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出台具体的招生细则。3.坚持相对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解决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有序解决非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实行“零择校”。法律依据:《昆山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规章 服务区认定细则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