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基层法院由哪个法院审理 |
释义 | 可以到中院申请立案。因为虽然标的额没有达到中级法院的管辖标准,似乎突破了中级法院的级别管辖范围、无形之中提高了审级,但因为被告是法院,可以由上一级法院管辖。 一、民事案件二审判决后不服怎么办 民事案件二审判决后不服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案件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什么是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为:(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外,其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审民事案件有三种:①重大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些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专利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大的案件。 (3)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五类案件由省、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法院管辖:①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②信用证纠纷案件;③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外仲裁裁决的案件;④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⑤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4)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三、合同管辖法院是否可以约定两个 合同管辖法院可以约定两个。 协议管辖中约定的管辖法院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且不违法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则约定的管辖法院数量不影响管辖协议的效力,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可以约定两个,但是最终只能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因违法级别管辖而无效。即在合同中直接约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案件的标的额完全不符合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即建设工程施工等不动产纠纷、码头装卸等港口作业纠纷约定管辖,而此类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起诉时无法确定法院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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