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居住卡满6个月可换居住证 |
释义 | 北京居住卡换居住证的条件是申请人的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要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这些条件之一的。 办理材料 申请人选择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 (1)若以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在京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 (2)若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3)若以工商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4)若以工作居住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作居住证。 2)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 (1)若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若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不一致),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④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3)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 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本人学生证或本人学生卡。 注: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合法稳定就业,现住地址发生变化时,也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 4)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填表申请等操作,并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2)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不同办理方式: (1)若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与持有的登记卡“现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人则可免去现场办理。 (2)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则需根据预约的时间和选择的网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 3)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完成受理。 4)公安机关和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证》,同时取消您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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