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年审的车抓到的,交警部门可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期限内对机动车进行补检,同时可以对 机动车驾驶人 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即办好年检手续。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