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债务人失踪的则不能履行还款责任,此时代表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需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一、没有借条该如何要回借款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反担保人是什么 反担保人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方。为了保证其偿还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失踪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无法得到有效的还款,设立了担保人的还款权的反担保人,保证了担保人的还款权的有效行使。当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时,可以向债务人索赔,也可以要求反担保人偿还债务人承担的担保责任。 三、债务纠纷被告不出庭是否可以判决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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