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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对债务人是否有追偿权
释义
    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
    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
    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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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