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公司的注册流程 |
| 释义 |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需要。 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9、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1、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证明资料,总公司给分公司的资金证明。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