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以下几种房子不能出租:1、属于违法建筑;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