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国家对土地享有所有权,然而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拥有,土地买卖的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买卖的。变更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较低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条 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八条 国有财产的保护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