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龙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龙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需要什么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取得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许可证筹设的告知承诺书 3*举办者的身份证原件(供核验)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效证明文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龙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办理依据 《教育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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