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3、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填写《中共党员入党志愿书》。 4、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6、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7、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