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出台的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如下:1、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且自建和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3、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4、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退伍军人安置退伍军人安置:我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七条;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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