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中的条例标准,符合标准的即可领取。 法律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 第三条 生活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1、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毕业三年内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毕业生不需提供)。 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 (二)补贴标准 1、 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 2、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3、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 4、暂未工作或创业,且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视同),可按相应标准申领6个月的生活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