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归纳小微信贷政策的变化,有这样几个洞察:从支持主体看,经历了从小微企业到“普惠小微”的跨越;从驱动因素上看,小微信贷呈现了从“政策驱动”到“政策+市场”双轮驱动的转变。在此过程中,小微信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既有长期的市场化、系统化安排,也有短期的应急性支持;短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效果好的亦可以作为长期政策固定,充分体现了相机抉择和及时响应的特点。这些扶持政策相互支撑、相互作用,逐步形成了完整、系统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体系。当然,这一政策体系建立并非一日之功,蕴含了决策部门在小微企业发展、小微金融服务工作过程中,认识不断深化、政策愈加有效、力度更加精准的持续探索。 法律依据: 《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财税、金融等各方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好成效。商事制度改革创造了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投资热情,全国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截至10月底,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达800多万户,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加大对新设企业的支持力度,让它们进得来、经营好、留得住,成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衍生问题: 银行对公业务是什么意思?银行对公业务是相对于个人业务来说的,那么如果是办理个人以外的存款或贷款业务等都属于对公业务,如单位存款业务、企业电子银行、国际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等。其实通俗点说就是“对单位的业务”,以企业法人、单位等客户为主体的,针对公存账户开展开展各类支票、汇兑、贷款等业务。此外还要注意银行周末或节假日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如果要办理的话最好周一至周五去相关银行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