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的一般代理权限有哪些? |
释义 | 律师可以行使以下权限: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那么,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1、担任法律顾问; 2、担任诉讼代理人; 3、担任刑事辩护人; 4、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 5、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律师的一般代理权限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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