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
释义 | 1、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医保年度内按60%比例报销,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连续参保时间越长,住院报销比例越高,最高可达70%-90%;3、“二次报销”后超过8000元部分按55%比例再次报销,个人年度累计超过2.5万元部分也可再次报销;4、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法律分析 1、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拓展延伸 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调整 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调整是指对河南省城镇居民的医保报销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根据最新的政策变化,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此次调整旨在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新的政策将综合考虑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医疗费用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通过调整政策,将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居民可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调整细则,以便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福利。 结语 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调整,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满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新政策将综合考虑收入和医疗费用水平,合理确定报销比例和限额。居民可关注通知,了解具体调整细则,享受更好医疗保障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章 资金保障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