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谁承担 |
释义 | 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但之后生育津贴归个人所有,单位不再承担。 社保缴费年限如下: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具体年限视地区而定,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 3、生育保险至少交1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可能会影响其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因此,建议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仍然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的费用,以保障自身的社保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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