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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有哪些?
释义
    第一步:准备专利权无效宣告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效宣告请求书;
    3、拟无效专利的证书或公告文件;
    4、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证据,包括不限于:
    1)与拟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科技文件、公知技术及其他技术资料;
    2)如拟无效专利涉及侵权纠纷的时候,需要提供涉及的产品实物/照片/说明书/其他材料;法院传票;被涉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和时间、投产准备情况等说明;
    5、无效宣告授权委托书;
    6、专利无效宣告费用。
    第二步: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申请。
    第三步: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收到专利权无效宣告材料后,将会对提交的申请书格式、专利授权情况、专利无效宣告理由等情况先进行形式审查。
    第四步:合议审查
    合议审查时通常会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需要说明的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和超出原始公开范围。
    第五步: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理由来请求合议组进行口头审理:当事人一方要求和对方进行当面质证和辩论的、当事人需要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的、当事人需要进行实物演示的、当事人需要其他证人作证的(需之前提交出具过相关证言)。
    第六步: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或专利权部分无效或者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裁定,作出的决定生效后,将会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公告。在审理结束后,任意一方对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不服的,需要在收到相关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宣告专利无效,只不过,专利的授权审查本身就非常严格,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不会出具专利权证书,所以,申请宣告专利无效,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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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