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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举行行政听证程序是什么
释义
    行政听证程序是: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制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支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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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