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
释义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需承担罚款,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应缴存公积金。职工可以购房、退休、离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房贷或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时提取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死亡后的公积金,否则纳入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一、单位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1、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的建立以劳动关系为准,职工只要与相关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3、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二、职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补办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补办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联系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公积金事务的部门,向他们说明您的情况并表达您的意愿补办住房公积金账户。其次,根据单位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工资单等材料。然后,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公积金事务的部门。请确保您的申请材料齐全且准确无误。最后,耐心等待单位处理您的申请,一般情况下,单位会协助您补办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告知您后续操作。请注意,具体的补办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规定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顺利性。 结语 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方式包括:1、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职工应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2、违规单位将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责令限期办理,并可能面临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购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房租超支等。同时,补办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步骤包括联系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公积金事务部门、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耐心等待单位处理申请。具体流程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规定以确保操作准确顺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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