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宿期间贵重财物丢失,酒店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在酒店丢失贵重物品,如果酒店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在酒店内因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由盗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酒店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盗窃行为人追偿。 一、老人摔了在养老院赔偿 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养老院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老人的摔倒是第三人侵权的,由第三人承担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客人在酒店卫生间摔倒怎么赔偿 客人在酒店卫生间摔倒,酒店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酒店没有在卫生间洗澡间内放置防滑垫,也没有张贴防滑提示,如果客人在卫生间洗浴时不慎滑倒受伤,酒店方该承担赔偿责任。客人应该尽快找酒店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再作出赔偿的话,客人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试衣时被砸伤商场是否有责任赔偿 如果由于顾客自己的原因被砸伤,且商场能够证明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伤残没有赔偿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顾客被砸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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