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履行维修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出租人履行维修的义务是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 一、租赁合同有什么条款 租赁合同所需的条款,具体如下: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是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对象,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不能付诸实施,这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护,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义务使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并正常使用,以确保租赁物在租赁到期时按合同归还给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房的房东不管事咋办 租房子房东不管事具体要看什么事情,可以看下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有约定的按照合同要求房东处理,房东不处理的,可以起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跟房东协商处理。如果是房子配套设施需要维修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租厂房漏雨损失由谁承担 出租房屋漏雨损失应当由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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