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租赁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则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应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既可以是由承租人提出的,也可以是出租人主动采取的。 出租人主动采取是指为了防止租赁房屋过快老化折旧,出租人平时主动维护房屋。承租人提出维修要求的,一般是指在租赁期内,房屋及设施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维修的要求。 接到维修通知后,出租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维修。这里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房屋的损坏程度、需要维修的紧迫程度、出租人的维修能力等具体情况确定。 一、房东有义务修水龙头吗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房东没有义务维修。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二、租的房子漏水谁负责 租房房屋漏水一般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应该依据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且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该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时候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维修。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