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 3、物的瑕疵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