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哪些责任需要房东承担 |
释义 | 房屋出租房东承担的责任如下: 1、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责任; 2、.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收取租金的责任; 3、对出租房屋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4、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告知、协作、照顾和保护责任。 房屋出租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找法网提醒您,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房屋出租有哪些安全责任? 1、出租人应当确认房屋装饰及设施的安全性。 2、承租人应当对出租房屋的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3、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事项、违约使用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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