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什么义务,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包括交付、维修、通知和适租等方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出租人应按约交付租赁物,保持其符合约定用途;承担租赁物维修责任,除非另有约定;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否则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应保证有出租权。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承租人使用时,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包括: 1、交付义务:根据《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维修义务:《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租赁物出售前的通知义务等。《民法典》第713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4、适租义务:出租人应保证对租赁物有出租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结语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有多项义务,包括交付义务、维修义务、通知义务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还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如果未能履行,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此外,出租人还需保证对租赁物有出租权。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未履行义务时,承租人可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租赁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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