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为其申请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监护人陪同孩子并携带户口簿前往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窗口办理,现场拍照或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头像,绿色通道邮寄证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普通证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制发完成后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