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你不想做手术了,就可以办理出院,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 为了规范医院退费管理,根据《医院财务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1.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2.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 3.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4.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5.为减少退费手续上不必要的麻烦,各科室发生必须退费事件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提醒病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二、作废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原则上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当天处理完成。特殊情况必须每月结账日之前(医保每月20日之前),由收费处经办人将发票三联收齐后作废并签名。 三、违反《医院处方制度》开具“大处方”造成退费的,一经发现,给予开方医生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停止处方权、扣罚绩效工资、待岗学习等处分。 四、违反本规定,三联不全给予退费的,给予收费处具体退费执行人员和科室主任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罚绩效工资、待岗学习、辞退等处分。缺少收据联给予退费的,退费执行人员按照票面金额上缴财务科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因为收费错误造成患者投诉的,按照《医院医疗安全预警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存在问题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给予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扣罚绩效工资、撤销职务等相应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