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关于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2、缴费基数:①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以税务部门暂定数设置缴费基数下限),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②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