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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变更社保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基本信息变更:业务员受理单位递交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变更内容涉及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内容的,收回原登记证件并打印核发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
    1、让单位负责社保的人在社保系统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修改户籍信息)。
    2、带上已加盖公司公章的信息变更表、身份证、户口卡(集体户不需要户主页)复印件和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去公司交社保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修改
    3、社保局取号,办企业业务,即可完成户籍信息修改了。
    原则上,修改社保信息,需要变更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户口页复印件及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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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