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迁走后,你的原户口所在地永久保留你原来的户口档案。另外,原派出所户籍专用电脑上也保存你原来的的户口资料,包括你迁走时间,迁往何处,迁走原因等。你迁入外省市,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只能对你原户籍情况开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