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住宅首次购买者的契税征收标准 |
释义 | 契税政策规定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税率为1%,90-144平方米的税率为2%,144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4%;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的税率也为4%。 法律分析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拓展延伸 南京住宅首次购买者的契税减免政策 南京市对于首次购买住宅的购房者,实行了契税减免政策。根据该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在购买住宅时享受一定程度的契税减免。具体而言,对于首次购买住宅的个人购房者,根据购房面积和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比例的契税减免。这一政策旨在减轻购房者的负担,鼓励更多人购买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购房者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契税减免政策,以确保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结语 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征收标准根据户型面积和房屋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购买普通住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即实际税率为2%,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4%税率征收。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4%税率征税。南京市对首次购买住宅的购房者实行契税减免政策,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购房者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政策以确保享受相应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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