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不要去怎么处理 |
释义 |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的处理方式: 1、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待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由应当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抚养子女,拒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一、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除非母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不尽抚养义务,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是跟父方还是母方生活,法律规定了优先考虑的情形,像是子女跟哪一方生活的时间长、跟哪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甚至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等。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方离婚都不要孩子,可以由人民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不履行抚养的义务。如果离婚,父母双方都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谁。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 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三、对于前妻强行带孩子的女儿应该怎么办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如果你前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将女儿交由你抚养,甚至阻碍你行使抚养权,法院可以对你前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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