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法律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婚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的,且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离婚后如何办理结婚证 离婚后再次结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资料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当事人的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且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明材料。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啊? 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各个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降低结婚的年龄。 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