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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离职不归还备用金,公司可以直接扣押工资不发吗
释义
    劳动者工资拖欠或克扣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超时工作需支付额外报酬,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休息日支付200%,法定休假日支付300%。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拓展延伸
    员工离职不归还备用金,公司是否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在员工离职后不归还备用金的情况下,公司通常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员工离职时应当归还公司的备用金,这是一种公司提供给员工以应对紧急情况的资金。如果员工未按约定归还备用金,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欠款。常见的法律手段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然而,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行性仍需根据当地法律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因此,建议公司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劳动者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时,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支付相应报酬。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追回未归还的备用金,可通过法律手段实现。为确保合法权益,建议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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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9: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