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充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上并没有限制。 退回补充侦查嫌疑人不会被退回。 如果在7个月内公安局都没有 侦查终结 的话,那么就要对被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 变更 强制措施 ,或者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 只有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院依然认定证据不足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释放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