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1、比较价格: 二级市场真正的价格应该怎样,可以通过公开信息如报纸信息、网上信息、中介机构发布的信息等,进行分析比较,也可以向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了解市场行情。 2、预约看房: 通过中介代理公司您在看房前应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看房单》。在看房时间安排方面要注意:最好提前一天预约看房;业主一般不可能24小时在家等候,最好下班后或休息时间看房。直接与售房者联系看房许多买房者都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或通过其它公开渠道获得信息并直接和卖房人联系,在预约看房前,尽量多了解对方房产情况,如地段、价格、面积、楼层、产权是否清楚等,做到心中有数。 3、签订合同: 在看过房后,表示满意,希望与卖房人签订合同时,应该准备身份证和购房定金。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注意以下几点问题: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卖房者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具有全部产权,物业是否是他本人所有。双方交易税费如何负担;屋内设备如何安排,物业腾空交接时间如何商定;违约责任及如何争议解决;房款如何支付。若通过中介代理公司签署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检验中介代理公司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非法中介不受国家保护;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是无权代表卖房者签署售房协议的,必须与卖房者本人签署协议,方为有效;若中介公司以售房者代理人的身份与签署协议,也有权知道售房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成交价格是否经过售房者认可等,以免被中介公司赚取了差价。 一、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如下: 1、使用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在签合同时首先要看是否采用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合同应当选择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采用开发商自行拟定的合同; 2、看清违约条款,购房合同中很多违约条款都是针对购房者的,而对卖房者则约定不明确。如果购房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一定要主动与对方协商,明确约定卖房者的责任条款。违约条款包括售房方迟延交房、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交房不合标准的责任,责任约定要有具体的计算方式,便于发生纠纷后的问题解决。这样即便将来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 3、补充协议需谨慎,在签署合同后,可能会存在房屋面积、产权办理、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免责条款等细节问题的变更或细化,这时卖房者会要求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是主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常常会为购房者的权利设定限制或者为购房者设置更多的义务。所以,在签署补充协议时一定不要疏忽大意,一定要谨慎。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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