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因胰腺炎等疾病导致的重疾险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其保障范围、赔偿标准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确诊为重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保险金赔偿。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前已经患有相应疾病(如胰腺炎),则可能会面临拒赔的风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依照诚信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前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的疾病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已经患有胰腺炎等疾病,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以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因此,被保险人应当在购买重疾险前详细了解保险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当咨询专业人士,以避免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保险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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