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胰腺炎,应该如何证明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赔胰腺炎,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合同履行义务 保险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法律文件,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对于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的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无理由地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证明责任 保险公司拒赔后,被保险人需要证明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保险公司负有赔偿责任的事实和证据。在胰腺炎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确实患有该疾病,并且符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范围。此外,还需要提供保险合同、理赔申请书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法律行为,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对所举证的事实存在争议的,由争议双方承担举证责任。 总之,对于保险公司拒赔胰腺炎的情况,被保险人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并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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