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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拒赔胰腺炎,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不当得利?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或者骗取保险金,保险人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外,如果保险合同对于某种疾病明确排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的具体范围。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合同对于某种疾病明确排除保险责任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对于胰腺炎明确排除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给付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遵循保险合同的规定,购买了涵盖胰腺炎的重疾险,且确诊为重疾,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则涉嫌存在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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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