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临离婚,老公坚持要离,如何应对?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对方坚持起诉,可收集婚姻维持的证据。根据最高院的具体意见,有14种情形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等。若一方坚持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如果有一方坚持离婚,首先应和平解决,如无法和解,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仍有存在的可能性及对孩子的利益等。 法律分析 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对方起诉,可以收集婚姻维持的证据。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凡属下列14种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且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一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的。 9、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即过错方两次要求离婚可判离)。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的。 12、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中如果有一方一定要离婚,首先考虑得是用和平的方式和解,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和解,可以收集一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存在的可能性或者说存在的好处,对孩子的好处等。 结语 通过协商解决是解决夫妻离婚问题的首选方法。然而,如果协商无果,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有14种情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可以收集证据来证明夫妻关系仍有可能存在或对孩子有益等。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应该尽力寻求和平解决,同时也要了解法律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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