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 能不能把子女的户口单独迁到这里 父母的户口不动?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登记,子女的户口可以另外立户或者是迁出。居民只要在居住地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居住地。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3、居民的居住地在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变更的,可以不做补充登记,跨设区的市变更或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补充登记可根据规定和居民要求随时进行,可以在不同地点的登记机关完成。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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