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三对口规定是哪些 |
释义 | 律师分析: 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 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所有且在辖区内; 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 【法律依据】: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九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区(县)域内不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的户籍学生,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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