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合第三胎能否享受报销政策? |
释义 | 新农合生三胎不给报销,根据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补偿范围仅包括住院和大病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比例按照医疗费用和医院级别划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再生育子女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同地区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利于当事人为原则。 法律分析 新农合生三胎不给报销。 根据多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新农合的补偿范围有: 一、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二、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结语 新农合生三胎不给报销,根据《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补偿范围明确规定。住院补偿包括药费、辅助检查、手术费等,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大病补偿分段补偿,超过5000元的医疗费用可获得相应补偿。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再生育子女的具体办法由地方规定。如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规定不一致,将以有利于当事人为原则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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