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开工前,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让广大施工人员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当采取那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同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技术交底卡。 2、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距基坑边坡2米处沿基坑四周拍土堰,以防场外水流入基坑,并在土堰外侧设1.2m高的防护栏杆,设置防坠落标识牌,在基坑四周采用钢管搭设四架上人梯。 钢筋加工: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注意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支。工作场所保持道路畅通无阻,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警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