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数据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37601元 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16391元 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26422元 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15328元 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8720元 6、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23693元 采矿业 36091元 制造业 35750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693元 建筑业 38766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5470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1791元 批发和零售业 30599元 住宿和餐饮业 26282元 金融业 73564元 房地产业 39146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14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59060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428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6008元 教育 41480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9217元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0728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0523元 7、住宿费 每人每天150元 8、伙食补助费 每人每天50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