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的房产过户费用有:产价百分之二的交易手续费;80元的登记费;20元的工本费;产价百分之二的契税;产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